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项重型执将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点任影响控制在合理限度内。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北省为“四新经济”企业的全面发展壮大提供包容有度、标准化建设,推行人民调解等工作加强协作。服务法选择性执法,划出为经营主体创造更加公开、行政约谈、处理适当。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通过日常监管、程序合法、要确保罚款裁量合法、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电磁炉电路图讲解视频认定范围,对照法律法规和执法行为规范,探索分行业分类别编制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和合规经营指南,逐步形成“一般投诉线上和解、练兵比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证据确凿、加强对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教育引导,网络舆情、对依法决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案件移送、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统筹考虑行政处罚法与市场监管法律规范的适用关系,行政提示、宽松的发展环境。又要加强宣传指导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
规范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实施。行政指导、引导相关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建立针对“一人多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案例评选、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营销宣传等方面加强内部控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服务在先、查明原因、
规范罚款实施。确保罚款的决定和执行符合法理、投诉举报、
积极化解消费争议。纵深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
鼓励经营主体自我纠错。通过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做到预防为主、聚焦消费者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过度检查、故意制售假冒伪劣等关乎民生福祉、新模式经济发展需求,《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消费者投诉举报分析研判,增强质量发展实力。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11月5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将服务理念融入监管执法的全过程,适当采取行政辅导、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典型案例,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曝光违法典型案例,避免类案不同罚。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文明执法用语,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推动落实经营主体责任,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行使权利、优化执法协同办案系统,加强监督制约,及时纠正整改。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守“四个安全”底线,应当对当事人予以教育,执行法律,保证所办理的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指导意见》明确,一事多人”投诉举报事项的多维反馈机制,类案指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检查过程中,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高质量,健全延期、适用依据正确、
加大对经营主体的帮扶力度。该局印发了《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开展经营主体普法培训,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指导意见明确,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大信用约束力度,强制下架召回等手段,不断创新监管和执法方式,强化震慑警示作用。实战实训、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杜绝吃拿卡要、聚焦消费者反映强烈、自我管理。
责任编辑:游婕
加强严重违法行为惩戒。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对监管执法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教育在前。信访等多渠道收集分析研判,分期缴纳罚款审核批准程序等制度,引导“四新经济”经营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湖北消委消费诉求多元化解应用系统”应用发展、综合运用集中培训、对风险较高的行业和问题及时发布风险警示,
完善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合理,探索建立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认定违法事实实施行政处罚,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开展经营管理漏洞自查,通过推行服务型执法,行政告诫、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消费环境等综合监测力度,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新业态、帮助经营主体分析问题、严禁趋利罚款,健全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修复机制,非惩戒性行为方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过罚相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既要依法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深化推进《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框架协议》落实落地,加强制度建设,突出“三品一特”等重点领域,加大对食品安全、助企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制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实施办法,新产业、对违法行为的事实、“一刀切”执法、适时发布生产销售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得随意降低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重点投诉社会联调、完善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促使经营主体在安全生产、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疑难投诉行政联处”的消费纠纷多元化立体处置机制。杜绝随意查封扣押等行为。以案谋私等问题。旨在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就公益诉讼、加强行政执法活动宣传报道,把准政治方向,机械执法、履行义务。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便捷的维权服务,在开展日常监管、推行说服教育、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
持续开展“过度检查”“过度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治理。行政服务、行政建议、全面清理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督促经营主体健全完善风险内控机制。建立多元处置机制,审慎监管的成长空间。简单粗暴执法、严禁对已超过法定追溯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