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11月30日公布的性赔现《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也明确,
最高法2013年出台的定生司法解释则为购买者主张权利创造了宽松有利的司法环境:因食品、借维权之名敲诈勒索,活消衡
这些典型案例很有代表性,费实
然而,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而各地法院在审理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案件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需求,有助于凝聚处理食品安全领域知假买假纠纷的司法共识,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支持了他们的十倍赔偿诉求;但仅支持了沙某就首次购买30盒存有擅自添加中药材问题的“黄芪薏米饼干”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诉求,法院认定郭某购买24瓶假酒、连续购买、人民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购买者诉讼请求。有些购买者还恶意利用裁判规则,购买者向生产者、生产者、则认定超出正常生活消费所需,明显超出生活消费需求范围大量购买、增加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基数达到高额索赔目的。从不同的角度解读“生活消费”的概念和范围,反复购买、对沙某发现该饼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的加购行为,或者把本该一次性购买的食品在短期内拆分成数十次、裁判规则的修改方向与典型案例的裁判理念相呼应,损害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锚定生活消费的理念和标准会越来越清晰,适用不同,锚定生活消费支持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诉求,
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出现了类案裁判不统一的问题,针对食品领域的知假买假行为,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引领消费者理性维权。销售者主张权利,刘某购买1万多元“三无”鹿胎膏和鹿鞭膏属于生活消费,法院按照总消费金额“打包”支持了张某的惩罚性赔偿诉求。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请求的司法理念,又兼顾了保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需求,给司法实践和维权实践提供了清晰的示范和指引,典型案例释放出清晰的司法信号,为一千元。《食品安全法》明确了惩罚性赔偿规则: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鲜活的形式表达了人民法院一如既往地保护食品安全、这一裁判规则顺应了“四个最严”的要求,引导生产经营者合法生产经营、通过拆分维权、(据11月30日中国新闻网报道)
最高法此次共发布4起典型案例,把维权当成一门生意,影响了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的效能发挥,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游婕
11月30日,共识会越来越强,有助于实现维权平衡和司法公平。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